12月15日获悉,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正式批准天中直流配套电源参加西北调峰商场。至此,天中直流配套电源成为继吉泉、昭沂、灵绍直流后的第4个以独立控制区形式参加西北调峰商场的配套电源,预计可扩大西北电网新能源消纳空间132万千瓦。
2020年以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西北分部持续推动配套电源参加西北区域省间调峰商场建造作业,通过吉泉、昭沂、灵绍直流配套电源参加西北省间调峰,累计增发新能源电量43.39亿千瓦时,为火电企业增加调峰收益5.46亿元,进一步促进新能源行业健康发展。
为提升电网灵敏调理能力,西北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利用商场化手法推动天中直流配套电源参加网内调理,编写天中直流配套电源参加西北调峰商场建造方案,并多次向西北能源监管局、新疆能监办和国家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报告,争取支持;自动向天中直流配套发电企业宣传西北调峰商场运营成效,调集各商场主体参加区域内调峰积极性;组织开展技术支持系统建造与联调作业,为天中直流配套电源参加商场提供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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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量密度:125-160Wh/kg
充放电能力:5-10C(20-80%DOD)
温度范围:-40℃—65℃
自耗电:≤3%/月
过充电、过放电、针刺、 挤压、短路、
撞击、高温、枪击时电池不燃烧、爆炸。
动力电池循环寿命不低于2000次,
80%容量保持率;
电池管理系统可靠、稳定、适应性 强,
符合国军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