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二十九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1年风力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中标候选人公示,共有14家投资企业入选,中国电投.大唐华能.三峡.中核.中广核.中国能建.中国电建和其他央企,以及新疆天富集团.天合新能源公司.天合.明能.公司.中核.中广核.中国能.中国电建..中广核...
应当指出,招标文件明确规定,一家企业集团(包括企业集团的最高级母公司及其下级公司),不论单一个人或联合体身份,只能在该批竞争配置所有标段中的1个标段中标。
联网时间方面,第3.8标段要求在2022年12月之前,工程投资所占比例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50%,2023年12月底前具备全部并网条件。对剩余标段,要求2022年6月前,项目投资比例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并在2022年12月底前实现全部并网发电。
此外,在保证安全质量和生态环保的前提下,鼓励投标人通过优化工程建设方案来缩短工程工期,配套储能规模原则上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
公布文件如下:
2020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GC61013~21GC61021)招标
一、评标情况。
2020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风力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投资主体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各标段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1标段:兵团南疆一百万千瓦风电基地工程(招标编号:21GC61013)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联合体。
二是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
中标者: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联合体。
二标段:兵团南疆2#百万千瓦风电基地工程(招标编号:21GC61014)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第二名: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天绿能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第三,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者: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公司联合体。
三标段:兵团北疆石河子百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招标编号:61015)
新疆天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第二位是天合光电有限公司。
第三,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者:新疆天富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4标段:兵团第四师64团光伏发电项目(项目编号:21GC61016),可克达拉市64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第一分公司。
浙江正泰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第二名。
第三,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中标者:浙江正泰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注意:依据本招标文件中关于中标者中标标段数的限制规定和选择拟中标标段的优先次序,由于该标段综合得分排名第一,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按规定已成为2标段中标候选人,本标段投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排名第二的浙江正泰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递补为本标段的拟中标人。
5标段:兵团第五师90团90MW光伏发电项目(招标编号:21GC61017)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第一分公司。
第二位是国投电力控股有限公司。
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中标者: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6标段:兵团胡杨河市130团4万千瓦光伏发电工程(招标编号:21GC61018)
由于投标人不到3个,本标段不能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开标。
7标段:兵团胡杨河市130团14连100,000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招标编号21GC61019)
第一位来自中国广核集团。
第二位是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第三分公司。
第四位是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名。
中标者: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意:依据本招标文件中关于中标者中标标段数的限制规定和选择拟中标标段的优先次序,由于本标段综合评分排名1-4的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已分别在2、5标段中按规定成为准中标者,将自动放弃本标段中标资格,明阳智慧能源集团第五大股东之一,以其为本标段中标候选人。
八标段:兵团胡杨河市128团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招标编号:21GC61020)
第一位来自中国广核集团。
第二位是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第三位是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第四位是天合光能有限公司。
中标者:天合光能有限责任公司。
注意:依据本招标文件中关于中标者中标标段数的限制规定和选择拟中标标段的优先次序,由于本标段综合得分排在第一至三位的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已分别在2、5标段中按规定成为准中标者,将自动放弃本标段中标资格,以第四名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递补为本标段拟中标者。
9标段:兵团第九师166团700千瓦光伏发电工程(招标编号21GC61021)
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中标者:新疆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示期
该项目的公示期从2021年12月29日到2021年12月31日。
三、反对的途径及方式。
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公示期内,将实名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代理机构,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公告期限届满后,异议不予受理。
四、联络信息。
投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
联系方式:谢承江。
投标代理:江苏苏美达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王毓斌赵爽。
联系方式:025-84517830(公司总部)
010-89162711.89162703(北京项目部)
信箱:sumec_bids@163.com。
五、监管部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0991-2899295。
电话:0991-2890939,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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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量密度:125-160Wh/kg
充放电能力:5-10C(20-80%DOD)
温度范围:-40℃—65℃
自耗电:≤3%/月
过充电、过放电、针刺、 挤压、短路、
撞击、高温、枪击时电池不燃烧、爆炸。
动力电池循环寿命不低于2000次,
80%容量保持率;
电池管理系统可靠、稳定、适应性 强,
符合国军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