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是电力体制改革深化之年。“9号文”及其配套文件的出台,全面推进了深化我国电力市场改革的新举措。按照“管住、放两头”的总体构架,“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售电业务”成为当前电改的重点任务之一。从全美范围来看,“售电侧开放将成为本轮改革的最大红利”吸引了大众的眼球,全国资金纷纷组建起电力销售公司,一时间,售电市场火热。
电营销的窗口早已打开。然而,电饭锅这个谁能吃、怎么吃的问题一直存在,相信更多的人有“雾里看花,水中看月”的感觉。对我国来说,电力市场还是个新生事物,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市场前景广阔。伴随着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工作的推进和各地售电企业的实际情况,售电之路虽然逐渐明朗,但售电之路却依然漫长,让我们共同探索售电市场的未来之路。
零售与批发市场。
开展电力采购,首先要明确采购与销售渠道。电力市场同其他市场一样,分为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一般而言,发电公司和大型用户、零售商通过批发市场进行大规模电力交易;在零售市场中,零售商和小型用户通过零售市场进行较小批量的电力交易。零售企业从批发市场购买电力,然后卖给那些不愿意或者不允许参与批发市场采购电力的用户。比如,发电商就是批发商,而电力公司是零售商。发电企业要在满足电力批发业需求的前提下,分批成立电力销售公司,通过售电公司开拓电力零售市场。
从国际经验来看,小用户,如居民和商业用户,并不能及时响应电价的变化;由于专业人员缺乏,而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所产生的交易费用较高,不愿意或不允许参与批发市场购电的用户,选定零售商购买电力,或必须在零售市场中选择零售商购买;如果没有通过零售商购买,那就有分批付款的危险。所以,零售商必须生存下去。
批发行业是电力市场的基础,而批发市场的有效运行更是竞争成功的基础。国外电力零售市场经验,国内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以及各地售电公司的实践证明,没有建立好的批发市场,实行透明的实时价格,引入零售业竞争,是非常困难的,甚至会造成严重问题。
打开并进入零售业。
虽然零售业的复杂程度在理论上比批发市场低得多,但进、开、进都是非常复杂的,没有正确的市场设计和充分的准备,它可能会导致一场灾难。如前所述,高效率的批发市场和透明的实时价格是零售行业竞争的基础。
首先,要有一个运转良好的竞争性批发市场,实时价格是关键,这是批发市场正常运行的基础。
其次,在竞争激烈的零售市场上,要正确处理好经销商与经销商之间的界限和关系,确保经销商与经销商之间的分离,经销商与经销商之间可能产生的利益冲突。零售行业的竞争是否成功,关键是分销企业是否公平。不管用户选择哪个零售商,配电公司都必须提供同等质量的服务。为确保配电网的公平,通常需要提供关键的公共服务:一是向用户和零售商提供电能计量数据;二是对零售市场进行保底供电。针对配电网络所产生的利益冲突,典型的规制方式为:配电网络和配电网络实现业务分离,即配股分离。即便如此,对于低压线网的垄断性歧视,电力公司仍然可以实施更加隐蔽的不公平的反竞争行为。相关实践者的行为准则及相应的惩罚措施是必要的。
二是明确零售商的资信和保证责任,保证零售商只向合格的零售商提供服务,以防止零售商对其进行欺诈。应当制订一套明确的、可执行的、规定零售商资格和行为规范的规则和程序,其中也应明确说明竞争零售商的责任,以及未来电力供应法律。可见,最近颁布的《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对售电公司的准入标准进行了完善和完善。
第四,逐步开放零售市场。进入零售行业的初期,若允许所有用户自由选择供应商,将对计量系统、市场结算、用户准入、变更等方面造成巨大的压力。国际经验表明,零售业市场的逐步开放策略比较稳健。鉴于零售业进入的复杂性,逐步按照用户规模进行改造是一种理性做法,从最大用户入手,逐步向最小用户过渡。行之有效的方法是,先从大公司用户开始,然后逐步扩大零售业市场,然后逐步扩大用户;或者,将有一定规模的用户群作为一个整体进入零售市场。在零售行业竞争初期,由于小用户议价能力低,存在种种顾虑。另外,大用户对于零售商来说更有吸引力,他们通常都配备了能够满足分时计量需求的电表,所以许多零售商很可能对这类市场感兴趣。从我国电力市场的实际情况来看,八个地区的零售业市场在准入和开放方式方面各有不同,但还没有找到可复制、可推广的规范做法。
零售利润模式与难题。
零售行业竞争最直接的原因是否真的来自于价格竞争?您可能会想,为零售行业引入竞争的基本出发点是降低电价,给用户更多的选择。然而,零售商向零售用户提供的实际电费及电费账单,以及批发市场风险的控制与转移。国内、外的研究与实践表明,零售业市场竞争并不能促使电商降低成本,即使有可能通过削弱批发商的市场力量来降低批发成本,但机会也很小。
为了控制零售商的购买成本,零售商必须在电力批发市场购买电力,但是不同的零售商可能做出不同的商业决策,如签订中长期双边合同,或者是在现货市场购买电力。不同的供电方式最终将影响用户的零售价。
零售业的核心业务是购销电,因此获得电力采购价差是零售商盈利的主要途径。零售业盈利与否的计算公式很简单,用零售商购买成本a表示,也就是中期和长期市场上购买电力的成本与现货市场购买费用之和;b是零售商的销售收入,它是由零售用户根据协议向零售商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约定好的固定价格电费和同样约定的差价电费。通过这种方式,零售商可以赚钱。
零售业面临的困难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零售企业必须保证买卖双方之间的差异,以获得利润;
零售业控制用户用电的手段或能力有限,甚至可能无法控制;
零售企业一般倾向于“价格固定,数量多变”;或者用户对合同电量按固定费用、附加电量以市场价结算认可;
批发价格波动,特别是高比重的新能源电力批发市场价格波动风险陡增;
智能仪表和零售行业的数据接口开启。
世界上没有稳赚不赔的生意,电力零售市场是无法产生高回报、稳定收益的投资领域,“闭眼赚钱”更不可能。零售行业要做好零售,就要做好打折的准备。
就整体而言,不难看出,电力企业实际上是一种风险控制企业。这家公司从电力批发市场购买电力,然后在零售市场出售电力。但作为中介,其价值和作用之一,就是让买卖双方的发电商与用户共同降低发电量、用电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这样才能让发电和用电放心。相对于用电零售商而言,电力零售企业在电力市场中进行交易和交易,更多的是通过对电力市场进行风险控制,确保其获得一定的收益。
最近,零售行业在控制批发市场和其他风险方面的作用的研究表明,国外的最新研究表明,零售商不参与向消费者提供实物。零售店会提供一种金融产品,即零售合约。提供给市场的零售产品主要是一系列金融产品,涉及到促进能源供给。因此,可以将能源零售企业与银行功能等同起来。零售业向消费者提供一系列的金融服务,导致零售商承担相应的成本和财务风险。许多这样的风险都是电力行业特有的。零售业要承担这些风险,这就意味着零售商必须获得足够的利润,收回运营成本,并提供营运资本回报,与他们面临的风险相等。
这类电力零售业的培养与培训需要时日,售电企业不仅要提高专业水平,更迫切地需要健全完善的配套政策,以及市场环境的成熟与稳定。未来,电力销售市场将会持续繁荣。有发电背景,特别是有电力资源调节背景的售电企业,以及参与社会资本的独立零售商,以及电网代理购买电力是否三分天下,我们拭目以待。
销售商要立足于零售市场,就要有资金、人才、机制,才能立足。借助机器,天才可以展开翅膀,金钱可以插上翅膀。近日,《售电企业管理办法》的出台,为全国电力企业上市扫清了障碍。各地区社会资本、发电集团等均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电力购销活动,包括在发端再生能源与用户侧负荷整合方面的业务。今后,售电企业要想发展壮大,必须要有强有力的资金支撑、机制护航、人才保障。所以,联合发电集团组建全国电力销售公司是大势所趋。然而,电力零售市场将是一个完全竞争、充满风险的市场。对零售商而言,未来的零售业市场,特别是在新能源环境下,尤其是电力市场,既是机遇,也是坟墓。
控制力是电力企业的灵魂。
零售业应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强负荷管理,提高消费者用电行为的可控性;二是优化采购组合,在降低总采购成本与购买功率灵活性之间取得平衡。零售业必须能进行整合和管理客户负荷曲线。高比新能源电力市场中的负荷整合包括可再生能源的发电负荷整合和负荷整合。购买电力无疑是一个技术性很高的行业,售电与发电的“垂直一体化”也极为普遍,不受电商控制的售电企业所占市场份额并不大。电力可能要经过多次交易才能到达最终用户,这类似于其他商业生态系统的运行方式,也就是在电力市场生态中,除生产者、运输者、消费者外,还存在各种中间商,在中间商链中又有承销商,只有代理、代理、代理等。
零售和发电厂是一对天然的联盟。两者的结合不但没有冲突,也是互惠互利的。零售企业承诺以固定的价格向用户提供商品,但是批发市场是实时变化的,因此,零售商必须承担价格变动的风险,或者在批发合同之后通过批发合同规避风险,或者拥有自己的电厂。如果不采取避险措施,批发市场将随风飘扬,而且固定零售价格存在巨大风险。无电力企业背景的零售商要比具有电力企业背景的零售商承担更多风险。所以,对零售商而言,拥有电厂背景,特别是拥有可调节发电资源是避免市场风险的自然方法。
差价契约保护实时激励。差价合同是指到期非实物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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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量密度:125-160Wh/kg
充放电能力:5-10C(20-80%DOD)
温度范围:-40℃—65℃
自耗电:≤3%/月
过充电、过放电、针刺、 挤压、短路、
撞击、高温、枪击时电池不燃烧、爆炸。
动力电池循环寿命不低于2000次,
80%容量保持率;
电池管理系统可靠、稳定、适应性 强,
符合国军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