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博电池网讯:据外媒报道,欧洲多家行业利益相关者组织日前敦促欧盟在其欧洲绿色协议中支持采用长时储能系统。
欧洲11个国家政府和行业组织签署了一份联合信函,其中包括欧洲标准环境联盟、欧洲储能协会(EASE)、欧洲储能和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以及西班牙储能行业组织AEPIBAL和ASEALEN、欧洲液流电池研究机构、欧洲铜业协会。
德国大型液流电池示范设施
这封信函致意欧盟委员会委员、欧盟理事会法国轮值主席国和欧洲议会委员会,敦促他们致力于制定绿色协议一揽子计划,并强调对长时储能技术的迫切需求,以实现电力部门的脱碳。
信函签署者指出,美国已经朝着实现长时储能系统的采用和市场参与迈进,并希望欧洲不能落后。
这些组织在信函中概述了长时储能系统在增加灵活性方面的基本作用,并指出长时储能系统可以确保电力可用性和电网稳定性,将可再生能源大规模整合到欧洲的电网中。
这封信函认为,与通常用于辅助服务或替代峰值发电厂等四个小时的储能系统相比,部署持续放电时间更长的储能系统更具价值,可以节省输电基础设施成本,使欧洲电价更稳定、更实惠。
他们在信函中说:“这将使欧洲终端用户的电价更稳定、更实惠。而实现能源转型需要在能源基础设施方面进行大量投资,投资将从化石燃料流向清洁能源和其他气候解决方案。从现在到2030年这几年是实现净零目标的关键时期,长时储能系统仍处于起步阶段,需要更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投资。”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在美国和英国政府层面推动长时储能部署之外,还有迹象表明,具有脱碳目标的大型能源终端用户对长时储能技术越来越感兴趣。
日前围绕欧盟绿色协议发出的信函在法律框架和资金两个关键领域提出了一些具体要求和建议:
支持大规模储能部署的法律框架
?信函指出,应该创造新的收入来源,使储能技术可以从中受益,例如,排放交易计划的设计或可再生能源发电设施自我调度和可调度的激励措施将鼓励对储能系统的投资。
?应该制定更简单的许可程序。
?对于欧洲许多地区来说,储能部署的最大障碍之一是对储能系统征收双重征税和电网费用:一次是从电网充电,另一次是向电网注入电力。一些成员国的监管机构已经开始解决这些问题,而另一些成员国则尚未这样做。
?为储能创建单独的资产类别,而不是将其作为发电、输电、配电或电力消耗中的一个或一个子集。这也是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正在讨论的一个话题。
?鼓励电力系统运营商延长储能服务的合同期限,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确定性。
?消除储能系统提供某些服务的障碍,允许系统运营商通过提供多种服务来累积收入。这些组织认为,允许多个收入来源并使其最大化,将是使储能系统在经济上可行的最佳方式。
?欧盟委员会的电力系统模型没有正确重视储能系统灵活性作用,或快速响应的储能资产作用。
增加对除锂离子电池储能系统以外的更多储能技术资助
?应为所有类别和期限的储能技术提供资金,包括研发支持、支持更多示范项目以及将储能部署视为重要的绿色投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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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量密度:125-160Wh/kg
充放电能力:5-10C(20-80%DOD)
温度范围:-40℃—65℃
自耗电:≤3%/月
过充电、过放电、针刺、 挤压、短路、
撞击、高温、枪击时电池不燃烧、爆炸。
动力电池循环寿命不低于2000次,
80%容量保持率;
电池管理系统可靠、稳定、适应性 强,
符合国军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