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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补助500万元 涉及储能电池、光储充等!浙江瑞安2023年度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申报

发布者:【浩博电池资讯】 发布时间:2023-08-15 18:08:48 点击量:125

浩博电池网讯获悉,8月15日,浙江瑞安市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度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项目申报分为“揭榜挂帅”专项、自主申报专项两种,财政经费补助最高分别为500万元、50万元。“揭榜挂帅”专项项目中涉及5个储能项目。

1.榜单名称:储能电池组高效柔性制造、检测、研发及产业化

主要研究内容:研究电动汽车充电安全性保障技术,基于数据指纹挖掘与多源数据深度融合实现对车辆充电全过程安全状态的实时监控、预警与主动防护。研究分布式充电桩可用性保障技术,和基于机器人轨迹优化控制、视觉伺服引导的方法,开发兼容多规格电芯、多规格机箱的全自动柔性化组装装备;研究OCV模型和高效精准测试方法、微米级视觉定位量测方法,形成数字化高效精准检测装备;研究多模式一体化充电站建设与运营机制,及工业物联网组网方法、和数字孪生系统快速构建和实施驱动构建方法,打造储能电池组数字化制造车间;形成储能电池组先进制成套装备及其智能管控系统的工程应用示范,完成产业化推广。

绩效目标:针对充电信息数据指纹构建、挖掘与利用,以及多源数据信息深度融合等关键性科学问题进行攻关突破;针对储能电池组生产效率不高、柔性化程度较低、工艺水平欠佳、检测精度不足、数字化管理水平落后等突出问题;突破柔性化组装、高精度OCV测试、视觉伺服导引和检测、数字孪生车间运维等一系列技术难题,提出储能电池组高效柔性制造成套装备及其智能管控系统的整体解决方案。充电桩稳态可用度不低于0.95; 储-充-换一体化电动汽车充电站示范工程涵盖充电车位30个,单桩充电功率200KW;研发兼容多规格电芯、多规格机箱的全自动柔性化组装装备,生产节拍≤3秒/电芯,设备稼动率≥90%;提出基于高效精准OCV测试、微米级视觉定位量测的储能电池组在线检测技术,检测效率≥20台/分钟;投建多模式一体化充电站示范工程,形成储-充-换一体化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与验收标准;形成以充电桩为中心的互联网经济生态圈,打造电动汽车充电站商业化盈利新模式。构建基于工业物联网和数字孪生技术的制造过程一体化智能管控平台,打造储能电池组数字化制造车间,实现车间全环节全要素的孪生化映射展示、生命周期追溯和智能化运维管理;形成完整的储能电池组智能制造技术专利和软著集群;形成储能电池组先进制造成套装备及其智能管控系统的工程应用示范1项,其储能电池组年产值2亿元以上;储能电池组先进制造成套装备及其智能管控系统的应用推广案例2项或以上;实现成套装备整体及关键器件的进口替代,成套装备造价成本降低20%。

申报主体:企业牵头

建议财政补助经费:200万元以内

攻关时限要求:2年内

2.榜单名称:电力储能电池管理系统控制方法研究及应用

主要研究内容:构建电池非线性系统模型,利用各种算法来估算出电池荷电状态(SOC)和健康状态(SOH);研究高可靠性电路设计技术,在强电磁干扰环境下,能精确采集电芯的电压和温度等参数;构建均衡电路拓扑和控制策略,使电池簇中每个单体都保持均衡;电池的故障诊断和保护管理研究,包含电池热管理以及电池过压、欠压、短路、失效等一系列故障的诊断分析,对电池的安全保护策略进行研究。特别是在极端情况下(如单个电芯内部短路),需要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其温升速率,温度范围等指标判断电池状态,非常快速的切除故障。

绩效目标:构建动态电池模型,进行模型参数辨识分析;攻克电池状态诊断先进技术,构建实现强鲁棒性的自动化校准误差算法;主动均衡电路拓扑及控制策略研究,研制电池簇管理系统BCMU控制电路。支持24节单节电池(单体)电压监测,单体电压检测误差应不大于±0.1%FS;支持24路温度监测,在-20℃~+125℃范围内温度检测误差应不大于±1℃;采用主动均衡电路将电荷从“高单体”转移到“低单体”,以提高电池包的能量利用。效率均衡后,可放电容量差异应不大于 5%可用容量;状态估算指标要求(锂离子电池),SOC的估算误差应不大于±5%,电能量计算误差应不大于±3%;SOH 的估算误差应不大于±8%,SOE的估算误差应不大于±8%。研制一套电池簇管理软件系统和BCMU控制器样机,申请国家发明专利和软著。建立典型示范工程,并进行成果产业化推广应用。

申报主体:企业牵头

建议财政补助经费:500万元以内

攻关时限要求:2年内

3.榜单名称:高安全低成本锌溴液流电池模块及储能示范应用

主要研究内容:攻克锌溴液流电池关键材料、电堆集成与组装等关键技术,降低成本,提高性能;研发高能量密度、高稳定性电解液,提升反应动力学,增强充放电过程电解液稳定性;提升锌溴液流电池储能模块的储能时长、储能容量及转换效率;研发100kWh锌溴液流电池储能模块,并以此为基础组成储能系统,非常有利于扩展成大规模储能系统。解决锌枝晶和死锌科学难题和密封防腐等技术难题。

绩效目标:通过研究高导电、高溴催化的锌溴液流电池双极板材料配方及生产技术,研发出独特的高能量密度、高稳定性的电解液配方,研制出集成化的100kWh锌溴液流电池模块。模块功率40kW;模块容量100kWh;电解液能量密度240Wh/L;单堆能量效率75%;系统成本2000元/kWh。获得高导电、高溴催化的锌溴液流电池双极板材料配方及生产技术,相关技术申请国家发明专利10项以上,其中5项获得授权;研发出独特的高能量密度、高稳定性的电解液配方,申请5项国家发明专利;研制出集成化的100kWh锌溴液流电池模块,相关技术申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5项,关键技术填补国际空白,申请浙江省新产品、新技术3项,首台套1项。建设成国内首个200kWh锌溴液流储能示范电站。

申报主体:企业牵头

建议财政补助经费:200万元以内

攻关时限要求:2年内

4.榜单名称:大容量光储充系统集成技术研发及示范应用

主要研究内容:针对光储充放一体化电站的发展趋势,研究和开发光储充大功率充放电产品设备,实现整体转换效率提高;搭建以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为核心的多能化智能管理云平台,改善电动汽车充换储一体化充电桩的关键技术,实现电动车电车的最优调控;突破兆瓦时级的技术,形成大容量光储充集成产品;搭建大容量“光储充”能源示范站。

绩效目标:研发双向充放电模块(V2G),开发创新算法,优化多分桩充电控制;升级额定最大输出功率指标,压缩充电时间;优化大功率充电架构、主电路拓扑、主回路参数、高频磁性元器件等方面技术,实现柔性智能充电控制;优化自动补偿功能的充电机控制系统,对充电电压和电池温度进行精准控制。光伏额定功率1MW;最大储能容量1MWh;可容纳电动汽车40辆;整站能源效率90%(满负荷运营);V2G 充放电模块稳压精度<0.5%。针对光储充一体化电站应用,开发的大容量光储充系统集成技术并能展示出示范应用。项目要求产出样机或样品,有第三方检测报告,须满足项目性能指标要求;搭建大容量“光储充”能源示范站1个,可填补该项技术在国内领域的空缺;形成批量生产能力。

申报主体:企业牵头

建议财政补助经费:300万元以内

攻关时限要求:2年内

5.榜单名称:先进低碳技术和智慧管控平台研发

主要研究内容:面向碳达峰技术需求,引入先进海上风电、高效能光伏发电、多能耦合优化、高安全储能等技术,促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推进低碳新技术成果转化与示范应用;开发基于动态预测和影响溯源的智慧低碳管控技术,研发碳足迹智慧管控平台,推进区域碳排放管控的智慧化升级转型。

绩效目标:突破2项以上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关键技术,开发1套低碳成果应用系统并示范应用,申请/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PCT专利2项。

申报主体: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企业或其他事业单位,优先支持产学研联合申报

建议财政补助经费:100万元以内

攻关时限要求:3年

详情如下:

关于开展2023年度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功能区科技局,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加大研发投入,加快建设高水平国家创新型城市,根据《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3〕8号)、《温州市山区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温委发〔2021〕37号)、《温州市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揭榜挂帅实施方案(试行)》(温科发〔2022〕25号)和《温州市科研项目及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温科发〔2020〕5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度温州市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3年温州市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计划分为“揭榜挂帅”专项和自主申报专项两类。

(一)“揭榜挂帅”专项

1.申报对象

申报单位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运行管理规范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

2.重点支持方向

围绕互联网+、新材料、新能源、生命健康等重点产业方向,重点在前沿技术探索、关键共性技术以及产业化等方面研发,突破一批核心技术,研制一批自主创新产品。根据前期技术攻关需求征集,经专家评估,形成相关领域榜单,要求揭榜项目绩效目标全覆盖且不低于榜单指标。(具体见附件1)。

3.补助额度及方式

财政经费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根据温政发〔2023〕8号文件和相关实施细则以及年度科技专项经费预算给予补助,由企业牵头揭榜立项的项目,按不超过项目经费总投入的25%给予补助。项目承担单位在市区的,项目资助的财政经费按照现行财政体制予以补助;项目承担单位在县(市)的,除山区五县共同富裕专项由市财政负责外,其他由县(市)财政自行负责。

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4.申报方式

采用按榜单申报的方式,择优立项。

(二)自主申报专项

1.申报对象

申报单位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运行管理规范的企业,重点支持2022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不高于5000万元的企业。

2.支持方向

支持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组学与精准医学、绿色与智慧农业等高新技术领域项目研发。

3.补助额度及方式

财政经费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根据温政发〔2023〕8号文件和相关实施细则以及年度科技专项经费预算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项目经费总预算的25%。项目承担单位在市区的,项目资助的财政经费按照现行财政体制予以补助。项目承担单位在县(市)的,除山区五县共同富裕专项由市财政负责外,其他由县(市)财政自行负责。

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4.申报方式

采用自主申报的方式,择优立项。

二.申报条件及限项要求

(一)申报条件

1.揭榜挂帅专项:申报人必须依托单位进行申请,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

自主申报专项:项目负责人可以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或具有合作关系的在温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委派人员(合作关系需覆盖项目周期,派出单位需提供书面证明)。

2.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以往科研项目实施执行情况以及验收结题、资金筹措、经费管理、科研诚信、知识产权保护和接受监督检查方面情况良好。

3.申报时有在研项目逾期未验收,或仍处于根据《温州市科技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和《温州市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惩戒期内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二)申报限项要求

1.同一项目负责人,承担在研市级科研项目原则上为1项、最多不超过2项。有在研项目受限的须在申报截止日前取得项目验收证书或通过验收结题,否则不予受理或推荐。

2.同一企业承担市级在研项目一般为1项,已有市级在研科技专项项目的,不得再申报项目。

3.已有在研基础性公益项目的,可再申报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

4.同一项目负责人及同一企业,不能同时申报不同类别的科研项目。项目申报单位应承诺本次申报项目的主要研发内容未获国家和省市级有关部门立项支持,避免重复立项、重复支持。

5.同一项目负责人及同一企业,同年度立项各类市级科研项目不超过1项。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实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通过“科企通”(网址:https://kjdn.wenzhou.gov.cn/)实名申报,搜索“温州市级科技计划的评审”或点击“进入办事大厅”,选择“温州市级科技计划的评审”,点击“在线办理”。在线填写《浙江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上传相关附件(可行性报告〈含财务报表〉;存在产学研合作的自主申报项目须上传产学研相关的合作协议;涉及人体、实验动物科技活动的项目须提供伦理审查证明材料)。项目可行性报告应严格回避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的相关信息。

(二)申报时间。申报系统于2023年8月22日开放填报。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下午17:30。

(三)审核推荐。县(市、区)、功能区科技局和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日下午18:00。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初审与择优推荐工作,严格审查包括科研项目申报材料、伦理审查等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其他事项

(一)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研发主要内容、技术指标及研发投入(不含财政投入部分)原则上不允许修改调整。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建立科研诚信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相关规章制度,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保障,对项目的实施进行有效的管理与监督,对项目所提交材料及成果的科研诚信负责。

(三)项目立项签订合同后,项目资助经费通过“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进行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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