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船舶电池容量规格:
包括2VGFM系列(DIN标准)在内的火把牌免维护船舶电池、2VGFME系列(JIS标准)、对于三种类型的12V6GFM系列电池,2V系列电池的额定容量从200Ah到3000Ah不等,12V电池的额定容量从24Ah到250A。
2.船舶蓄电池的充放电方法及日常维护要求:
电池维护的基本要求
投入使用新电池时,应进行工程验收,进行容量试验,确定电池容量是否与额定容量一致;
1)电池投入使用后,需要保持适当的工作环境温度;
2)要求定期测量每个电池端的电压,当每个电池的压差过大时,应均匀充电;
3)为了检查电池组的性能,保持电池的活性,需要定期进行试探性容量试验或深度放电。
3.船舶蓄电池的充放电方法:
(1)电池容量:一般设备容量为KW或KW.H表示。但电池并非如此。在大多数中国,AH-安时表示。他的意思是;基于10小时的放电率。例如,基于10小时的90AH容量电池理论上可以连续10小时提供负载电流9安培,这只是一个理论价值。它与环境温度、电池性能等因素有很大关系。
(2)放电终止电压:在电池放电过程中,在不同的放电率和温度下,终止电压可能会发生很大变化。如果放电电流较大,则可以允许较低的放电终止电压、较小的放电电流和较高的终止电压。当温度下降,电池电量减少时,应相应增加终止电压。在实际管理中,停止放电电压为电池额定电压的85%。如果继续过放电,电池温度和内阻将显著升高,电池寿命将严重缩短。
(3)使用寿命:电池每次充放电一次,称为充放电循环。在保证导出一定容量的情况下,电池可以进行的充放电循环次数称为电池的使用寿命。事实上,船员经常根据电池的使用时间来判断电池的使用寿命是否结束,这是错误的。电池应由许多因素决定,如电池功率的变化和放电时的终止电压。即使是投入使用时间短的电池,如果不能正确维护和使用,也会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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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量密度:125-160Wh/kg
充放电能力:5-10C(20-80%DOD)
温度范围:-40℃—65℃
自耗电:≤3%/月
过充电、过放电、针刺、 挤压、短路、
撞击、高温、枪击时电池不燃烧、爆炸。
动力电池循环寿命不低于2000次,
80%容量保持率;
电池管理系统可靠、稳定、适应性 强,
符合国军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