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博电池网讯:跨界进军钠离子电池领域的传艺科技因信披问题被监管“点名”。
10月8日晚间,传艺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0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警示函,因公司重大信息在互动易平台答复时间早于指定媒体披露时间,重要临时公告披露不准确且风险提示不充分,江苏证监局决定对上市公司、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伟民、时任董事会秘书许小丽、董事会秘书徐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借道互动平台“剧透”跨界规划
构成信披违规
2022年6月下旬,主业原本是消费电子零部件的传艺科技宣布进军大热的钠离子电池领域。
2022年6月22日晚,公司发布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的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智纬电子拟与宁波海盈汇鑫等合资设立传艺钠电科技有限公司,其中智纬电子控股75%。合资公司主要从事钠离子及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和电解液等研发、生产及销售等。
2022年6月24日,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刊载《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记录表显示,2022年6月23日下午收盘后,公司召开电话会议,董事长兼总经理邹伟民与44家机构围绕钠离子电池相关业务展开了讨论。邹伟民接受分析师调研时表示:“未来钠电池是公司的重中之重,会大力投入与发展。”
两则消息发布后,公司股价次连收涨停板。彼时深交所对公司下发关注函,要求传艺科技说明本次调研活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通过符合条件媒体以外的方式发布尚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发布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做出夸大性宣传、误导性提示及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则或者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的情形。
依据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的认定,2022年6月24日,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刊载《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对外发布了钠离子电池业务未来规划、技术水平等涉及公司经营的重大信息一事的确构成违规,公司直至2022年7月9日才正式通过《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披露相关事项。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八条的规定。邹伟民、许小丽,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应当对互动易平台的定位有正确理解,公司可以通过该平台解答投资者对于已公开信息的疑问,而不应披露未曾公开的重大信息。”
钠离子电池订单信披不准确
再被监管关注
2023年7月23日晚,传艺科技对外披露《关于子公司签订钠离子电池产品订单的公告》称,公司获得某全球知名的汽车制造商子公司的订单,并进入某全球知名的汽车制造商供应链体系。
据公司介绍,客户A系全球知名的汽车制造商,进入客户A的供应链体系及取得相关订单系公司与其在钠离子电池领域合作中取得的重大成果且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客户A对公司在钠离子电池领域的技术水平、生产能力和质量管控体系的认可,对公司加快推进钠离子电池业务发展进程和公司钠离子电池产品在乘用车领域的产业化应用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7月24日,钠离子电池产品订单消息发布后,公司股价开盘一字涨停。当日晚间,深交所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披露钠离子电池产品订单是否存在利用自愿性信息披露迎合市场热点炒作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并要求公司核查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交易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警示函认定,2023年7月28日,公司披露《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称钠电池业务大额在手订单充足。经查,其中某大额在手订单(占在手订单金额79.03%)未按合同约定执行,已超出约定交货时间3个月,且后续执行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上述行为违反了《信披办法》第三条的规定,邹伟民、徐壮,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香颂资本董事沈萌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信息披露制度是注册制下资本市场的核心,也就是说它属于全部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的规则,因为在资本市场中信息不仅意味着内容本身,还代表着巨大的经济利益以及其背后的公平正义,所以看似部分公告仅仅是早了几天披露或者说的模糊,但可能牵涉的收益或损失是巨大的,因此必须予以重视。”
【责任编辑:孟瑾】
声明: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均来自于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能量密度:125-160Wh/kg
充放电能力:5-10C(20-80%DOD)
温度范围:-40℃—65℃
自耗电:≤3%/月
过充电、过放电、针刺、 挤压、短路、
撞击、高温、枪击时电池不燃烧、爆炸。
动力电池循环寿命不低于2000次,
80%容量保持率;
电池管理系统可靠、稳定、适应性 强,
符合国军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