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体蓄电池安全测试项目:
一、过放电:
1.01.试验条件:单体蓄电池按规定充电,单体电池以1I2(A)电流放电直至
单体电池电压0V后继续强制放电30min,试验后观察1h。
1.02.试验结果:应不爆炸、不起火、不漏液。
二、过充电:
2.01.试验条件:单体蓄电池按规定充电,以1I1(A)电流恒流充电直任一单
体电池电压达到企业技术条件中规定的充电终止电压的2倍或者过充量
达到初始容量的100%停止充电,试验后观察1h。
2.02.试验结果:应不爆炸、不起火。
三、短路:贝尔电池短路试验机
3.01.试验条件:单体蓄电池按规定充电,将单体蓄电池经外部短路10min,外
部线路电阻应小于5mΩ。试验后观察1h。
3.02.试验结果:应不爆炸、不起火。
四、跌落:贝尔跌落试验机
4.01.试验条件:单体蓄电池按规定充电,单体蓄电池端子向下从1.5m高度处
自由跌落到水泥地面上。试验后观察1h。
4.02.试验结果:应不爆炸、不起火、不漏液。
五、加热:贝尔热冲击试验箱
5.01.试验条件:单体蓄电池按规定充电,将单体蓄电池放入温度箱,温度箱
按照5℃/min的速率升温至130℃±2℃,并保持此温度30min。试验后
观察1h。
5.02.试验结果:应不爆炸、不起火。
六、挤压:贝尔电池挤压试验机
6.01.试验条件:单体蓄电池按规定充电,按下列条件进行试验:
A.挤压方向:垂直于蓄电池极板方向施压(参考图1所示);
B.挤压板形状:半径75mm的半圆柱体,半圆柱体的高度大于被挤压电池
的尺寸;
C.挤压程度:电压0V或挤压力达到100KN(以最先达到为准),保持10min。
试验后观察1h。
6.02.试验结果:应不爆炸、不起火。
七、针刺:贝尔电池针刺试验机
7.01.试验条件:单体蓄电池按规定充电,用φ5mm ~ φ8mm的耐高温钢针(针
尖的角度为60度,针的表面光洁、无锈蚀、氧化层及油污)、以20 ~
30mm/s的速度,从垂直于蓄电池极板的方向贯穿(钢针停留在蓄电池
中)。试验后观察1h。
7.02.试验结果:应不爆炸、不起火。
八、海水浸泡:
8.01.试验条件:单体蓄电池按规定充电,将单体蓄电池浸入3.5%NaCl溶液(重
量百分比,模拟常温下的海水成分)中2h,或直到所有可见的反应停止。
水深必须足以完全没过单体蓄电池。
8.02.试验结果:应不爆炸、不起火。
九、温度冲击:贝尔高低温试验箱
9.01.试验条件:单体蓄电池按规定充电,单体蓄电池在室温下稳定后放入温
度箱中,温度箱温度按照下表1进行调节,温度冲击循环次数5次,试
验后观察1h。
温度(℃) |
时间增量(min) |
累计时间(min) |
25 |
0 |
0 |
-40 |
60 |
60 |
-40 |
90 |
150 |
25 |
60 |
210 |
85 |
90 |
300 |
85 |
110 |
410 |
25 |
70 |
480 |
表1
9.02.试验结果:应不爆炸、不起火、不漏液。
QC/T 743电动汽车用锂离子蓄电池
蓄电池模块安全测试项目:
一、过放电:
1.01.试验条件:蓄电池模块按规定充电,蓄电池模块以1I1(A)电流放电直
至蓄电池电压0V后继续强制放电30min,试验后观察1h。
1.02.试验结果:应不爆炸、不起火、不漏液。
二、过充电:
2.01.试验条件:蓄电池模块按规定充电,以1I1(A)电流恒流充电直任一单
体电池电压达到企业技术条件中规定的充电终止电压的2倍或者过充量
达到初始容量的100%的初始容量时停止充电,试验后观察1h。
2.02.试验结果:应不爆炸、不起火。
三、短路:贝尔大电池短路试验机
3.01.试验条件:蓄电池模块按规定充电,将蓄电池经外部短路10min,外部线
路电阻应小于5mΩ。试验后观察1h。
3.03.试验结果:应不爆炸、不起火。
四、加热:贝尔热循环试验箱
4.01.试验条件:蓄电池模块按规定充电,将蓄电池放入温度箱,温度箱按照
5℃/min的速率升温至130℃±2℃,并保持此温度30min。试验后观察
1h。
4.02.试验结果:应不爆炸、不起火。
五、挤压:贝尔动力电池挤压试验机
5.01.试验条件:蓄电池模块按规定充电,按下列条件进行试验:
A.挤压方向:与蓄电池模块在整车布局上最容易受到挤压的方向相同。
如果最容易受到挤压的方向不可获得,则垂直或平行于单体蓄电池排
列方向施压(参考图2所示);
B.挤压板形状:半径75mm的半圆柱体,半圆柱体的高度大于被挤压电池
的尺寸,但不超过1m。
C.挤压程度:蓄电池模块变形量达30%或挤压力达到蓄电池模块重量的
1000倍和500KN中较大值,保持10min。试验后观察1h。
5.02.试验结果:应不爆炸、不起火。
六、针刺:贝尔动力针刺试验机
6.01.试验条件:蓄电池模块按规定充电,用φ6mm ~ φ10mm的耐高温钢针(针
尖的角度为60度,针的表面光洁、无锈蚀、氧化层及油污)、以20 ~
30mm/s的速度,从垂直于蓄电池极板的方向,直至贯穿3个单体蓄电池
(钢针停留在蓄电池中)(参考图3所示)。试验后观察1h。
6.02.试验结果:应不爆炸、不起火。
七、海水浸泡:
7.01.试验条件:蓄电池模块按规定充电,将蓄电池模块浸入3.5%NaCl溶液(重
量百分比,模拟常温下的海水成分)中2h,或直到所有可见的反应停止。
水深必须足以完全没过单体蓄电池。
7.02.试验结果:应不爆炸、不起火。
八、温度冲击:贝尔温度冲击试验箱
8.01.试验条件:蓄电池模块按规定充电,将蓄电池模块在室温下稳定后放入
温度箱中,温度箱温度按照下表2进行调节,温度冲击循环次数5次,
试验后观察1h。
温度(℃) |
时间增量(min) |
累计时间(min) |
25 |
0 |
0 |
-40 |
60 |
60 |
-40 |
90 |
150 |
25 |
60 |
210 |
85 |
90 |
300 |
85 |
110 |
410 |
25 |
70 |
480 |
表2
8.02.试验结果:应不爆炸、不起火、不漏液。
6.01.试验要求:蓄电池按照规定充电。将蓄电池模块紧固到振动试验台
上,按下述条件进行线性扫频振动试验。
A.放电电流1/3I1(A);
B.振动方向:上下单振动;
C.振动频率:10Hz~55Hz;
D.最大加速度:30m/s2
E.扫频循环:10次;
F.振动时间3h;
6.02.试验结果:不允许出现放电电流锐变、电压异常、蓄电池壳变形、电解液溢出等现象,并保持连接可靠、结构完好,不允许装机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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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量密度:125-160Wh/kg
充放电能力:5-10C(20-80%DOD)
温度范围:-40℃—65℃
自耗电:≤3%/月
过充电、过放电、针刺、 挤压、短路、
撞击、高温、枪击时电池不燃烧、爆炸。
动力电池循环寿命不低于2000次,
80%容量保持率;
电池管理系统可靠、稳定、适应性 强,
符合国军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