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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S发布《船舶应用电池动力规范》(2023)

发布者:【浩博电池资讯】 发布时间:2024-05-28 11:05:01 点击量: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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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范发布


2023年3月28日,中国船级社(CCS)正式发布了《船舶应用电池动力规范》(2023),该规范是在《纯电池动力船舶检验指南》(2019)基础上,结合行业技术、实船案例修订完善而成,内容包括通则、船舶布置、电池动力系统监测/报警和控制、电池动力配电系统、消防、蓄电池(包含锂离子蓄电池和能量型超级电容器)船用技术要求、船舶应用箱式电源的补充规定共7章,适用于以蓄电池作为部分或全部动力源船舶的设计、建造和检验以及蓄电池及其电池管理系统(BMS)的试验和检验,也适用于20m以下的纤维增强塑料船。

《船舶应用电池动力规范》于2023年6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

二、规范变化



《船舶应用电池动力规范》(2023)相较于《纯电池动力船舶检验指南》(2019)在蓄电池安全性的内容上做出了较大的调整,部分调整内容如下。

1.第1章“通则”,修订了规范适用范围,增加了纤维增强塑料船;新增目标功能、客船和货船的蓄电池及蓄电池包安全等级和防护等级等内容;增加了“电池(混动):Battery(Power-h)”和“电池动力系统远程监测:Power-R”附加标志的授权要求;新增可燃气体探测和温度监测与报警等系统图、布置图。

2.第2章“船舶布置”,修订了蓄电池布置的一般要求;新增了对蓄电池箱(柜)和蓄电池舱的可燃气体探测要求。

3.第3章“电池动力系统监测、报警和控制”,本章为新增章,增加了对监测报警系统、岸基系统、岸基监测平台的要求;

4.第4章“电池动力配电系统”,本章为新增章,新增了直流配电系统和交流配电系统的一般要求。

5.第5章“消防”,新增了蓄电池包火灾防控装置和纤维增强塑料船防火的特殊要求。

6.第6章“蓄电池船用技术要求”,新增蓄电池品质、健康、安全及蓄电池装置要求;新增蓄电池单体和蓄电池模块生产线工艺及环境条件要求;新增蓄电池包铭牌及标识要求;补充了充电装置中直流母排充电特殊要求。

7.第7章“船舶应用箱式电源的补充规定”,新增了箱式电源持船用产品证书要求;增加了换电、换电接口等定义内容;修订了箱式电源技术要求安全性保障和防护要求;新增箱式电源船上布置、换电和消防要求。

三、规范亮点


随着“绿色航运”和“绿色船舶”环保理念的深入,船用动力逐步向电池动力发展,为应对蓄电池热失控等风险,该规范对蓄电池提出了品质、健康和安全方面的要求;通过规定电池动力系统监测、报警和控制等方面内容,实现电池动力系统数字化监测,促进船用电池从被动安全向主动安全转变;通过规定蓄电池生产线到蓄电池的安置使用方面内容,保障了船用动力蓄电池生产使用的安全性。该规范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我国电池动力客船、货船的安全性。

四、标准建设


近年来,国内电动船舶发展迅速,国家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制订一系列政策,推动电力等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发展。下表是目前动力电池相关标准,国标名录中没有关于船舶动力电池标准,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已发布两项由中船综合院参与建设的船舶动力电池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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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综合院作为船舶标准化专业机构,为促进船用动力电池可持续发展,积极推动船舶动力电池标准建设布局,联合船用动力电池优势技术单位,开展相关标准研制工作,将绿色理念贯穿到船舶设计、配套、制造、运营的全生命周期中,助力我国“绿色航运”和“绿色船舶”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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